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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說明:檢驗課
     
   
本局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實驗室認證
化學領域認證詳細資料 檢驗課人員
 
醫學領域認證詳細資料
公共衛生檢驗、衛生所檢驗管理業務重點
一、食品衛生檢驗
二、病理檢驗
三、衛生所檢驗管理
食品簡易檢查   醫檢小百科   食品檢驗資訊    閱讀小站與檢驗課連絡圖示
一、食品衛生檢驗
1.  防腐劑、人工甘味劑、著色劑、抗氧化劑、漂白劑、保色劑、甲醛、甲醇……等定量檢驗。

2.  過氧化氫、糖度、硼砂、螢光增白劑、澱粉、脂防、PH、陰離子界面活性劑(ABS),介黃、Metanily

yellow……等定性檢驗。

3.  多重農藥殘留、磺胺劑、抗生物質檢驗。

4.  微生物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生菌數、綠膿桿菌、糞便性鏈球菌檢驗。

圖片說明:食品抽驗

5.  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抽驗計畫針對當季年節突發性可疑食品 由藥物暨食品管理 科抽驗後,送檢驗科依公告檢驗方法進行各種食品檢驗。

6.  配合藥物暨食品管理 科機動巡迴檢驗於市場餐廳或大型活動等辦理現場簡易檢查,以建立民眾對不良食品之認知。

7.  配合本局藥物暨食品管理 科所受理(廠商)申請案件後,送檢驗科依衛生署檢驗公告檢驗方法進行各種食品檢驗。

 
    食品檢驗項目如下:
   
化學檢驗 1.漂白劑2.保色劑3.著色劑4.調味劑5.甲醇6.甲醛7.防腐劑8.過氧化氫9.硼砂10.抗氧化劑11.螢光增白劑12.多重農藥檢驗13.磺胺劑14.抗生物質
微生物檢驗 1.生菌數2.大腸桿菌群3.大腸桿菌4.綠膿桿菌5.糞便性鏈球菌
  8.  工作流程:由藥物暨食品管理科抽驗受理之檢體送驗→檢驗→填寫檢驗結果成績書→通知送驗單位
     
    二、病理檢驗
    1.  送驗檢體採集
    a.  為使送驗檢體採集作業標準化,使送驗品質一致,特訂定採集作業手冊,以供遵循。
b.  針對血清檢體(B肝、梅毒、HIV)請參閱“血清送驗檢體採集作業手冊”;防疫檢體(瘧疾、痢疾阿米巴)則參閱“防疫檢驗體採集手冊”。
    2.  B型肝炎、瘧疾、梅毒、HIV、痢疾阿米巴……等檢驗
    a.  孕婦B型肝炎檢驗:
由衛生所針對孕婦採血→分離血清→檢體編號→送檢驗 科以酵素免疫分析法(EIA)檢驗 →檢驗報告送回衛生所。
b.  瘧疾血片檢驗:
衛生所針對門診或醫院門診疑似個案進行採血→製作血片→ 檢體編號→送檢驗科→血片溶血→染色→鏡檢→判定
瘧原蟲可分四種:間日瘧原蟲、熱帶瘧原蟲、三日瘧原蟲、卵形瘧原蟲。
c.  梅毒血清檢驗:
圖片:箭頭標誌由衛生所對辦理一般體檢者採血,並以RPR檢驗法進行初步檢驗 ,疑似陽性檢體再送檢驗科進行RPR倍數及TPHA檢驗及確認。
圖片:箭頭標誌針對監獄看守所檢體送檢驗 科以RPR,TPHA實施檢驗及確認。
d.  HIV檢驗:
圖片:箭頭標誌由衛生所針對梅毒陽性者、高危險者、監獄、看守所、八大行業稽查、定點醫師監測個案,或利用各種宣導活動 進行抽血檢驗以擴大篩檢層面。
圖片:箭頭標誌受理民眾自行要求檢驗者 。
     
   
血清檢體第一次篩檢(PA/EIA檢驗方法)
圖片:箭頭標誌
陽性反應者第二次篩檢(與第一次相同檢驗方法)
圖片:箭頭標誌
陽性反應者,送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三分局進行確認檢驗
圖片:箭頭標誌
未確定
圖片:箭頭標誌
列為需要持續進行追蹤篩檢
     
    e.  痢疾阿米巴檢驗:
圖片:箭頭標誌標本採集(液體糞便-取帶血或粘液部份,固形糞便-取不同部位)→ 製成抹片(以直接塗片法或MIF溶液塗片法)→鏡檢→ 顯微鏡下所見原蟲或蟲卵均須詳記類別及型別(活動體(T)、囊體(C))
     
    3.  游泳池水質的大腸桿菌群、生菌數檢驗
    a.  由疾病管制科及各鄉鎮市衛生稽查員取轄區各游泳池水樣檢體送檢驗 科進行檢驗
    b.  檢驗項目
    圖片:箭頭標誌生菌數
圖片:箭頭標誌大腸桿菌群
     
    三、衛生所檢驗管理
    1.  檢驗場所環境清潔與整理。
2.  儀器定期維修保養。
3.  檢驗數據整理與登記。
4.  檢驗品管圖建立與修正。